離開上一個日本職場已經過了3年半,原本以為這次再進來是用新的身份,結果居然跟之前還是有關係,以下跟大家介紹一下這次入職之後被公司要求的東西。
身元保証書
同事說是從江戶時代留下來的惡習。公司怕東西毀損之後找不到人賠償,所以需要至少一位連帶保證人,至於連帶保證人的身份有沒有限制就要看各公司的規定了,網路上有些案例是可以給朋友簽,或是委託給特別做這一行的公司,畢竟文件是日文,要給家中看不懂內容的老北老木簽感覺好像在詐騙他們一樣,但是偏偏現在這間公司的就業規定就是要親屬簽字,著實麻煩。
※自己代簽要小心偽造文書的問題喔。
雇用保険被保険者証
這個就是跟上一份工作有相關的東西,這個文件是離開職場時公司要給員工的,跟離職證明一起,上面會有雇用保險番號,被解僱的時候可以去跟政府申請失業補助的東西。(順帶一提,朋友之前疫情期間被解僱是沒辦法申請救濟的,當時電話中ハーローワーク的說法是:因為公司也不得已,沒有惡意,所以不在救濟範圍內呦。)
這個番號是就算離開幾年再回來也還要繼續用,如果離職的時候沒有拿到文件,以下幾個方法可以參考:
1.詢問前職場。手邊沒文件可能是前僱主沒有給,可以請他們寄到現在的住址。
2.很急的話可以帶在留卡(最好帶個住民票或是有個人番號的文件備用)直接去ハーローワーク申請,他們登打前公司的資訊跟你的出生年月日之類的就可以印出來了,當天就可以拿到。
3.郵寄必要文件去ハーローワーク,記得裡面要有一個貼好郵票寫好地址的回郵信封喔。
這個文件申請補發不用錢喔。
在留卡
這個應該是最沒有問題的。入境的時候基本上就已經拿到了。
有個人番號的文件
除了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以外也可以去市役所申請有記載個人番號的住民票,解燃眉之急。
有年金番號的文件
這個是我目前最不了解的。通常是年金手帳,但是我之前離開日本的時後已經申請過脫退一時金,現在應該要從頭開始算,現在總之就是完全沒有頭緒。
公司人事如果拿到你的個人番號好像就可以查得到,拿到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的話也可以自己查,總之就是很多事情都卡在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上面,但是這個文件要等一個月呀…
就勞資格證明書
又是一份有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就可以輕鬆解決的東西,沒有的話就要去入國管理局或是入國管理局的出張所臨櫃辦理,而且是要收費的歐。
以上文件是我入職時被要求的最低限度文件,有些為了申請公司補貼還要附上租屋契約書、通勤月票明細等等的。 給大家參考。最好是可以趁上班前申請完喔,有些機關可能不在你的職場附近,想用午休跑一趟也來不及,週末或國定假日也沒得辦理。給大家參考啦~